导读:
中国期货市场迎来新力量。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去年12月下旬,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棕榈油期货正式引入境外交易者。据悉,当日来自10个国家和地区的62家境外经纪机构通过38家期货公司在大商所完成了93组委托业务备案。在首日交易中,共有来自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19家境外法人客户参与了棕榈油期货国际化首日交易。
据了解,2019年全球棕榈油产量近7302万吨,棕榈油的主产国是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而中国棕榈油完全依赖进口,,其中,60%来自印尼,30%来自马来西亚,是世界第二大棕榈油进口国、第三大消费国。棕榈油具有季节性强,用途特殊、价格波动频繁且剧烈、现货企业众多等特点,棕榈油期货于2007年在大商所上市,是我国首个全进口商品期货品种。数据显示,2009至2019年间,棕榈油期货年成交量连续多年位居中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前列。2019年,成交量位居全国农产品期货第三位,按可比口径计算,是马来西亚衍生品交易所成交量的5.77倍。2020年上半年,大商所棕榈油期货成交量在全球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中排名第二位,影响力日益提升。
目前,我国大型油脂企业以及在华跨国粮油企业均能充分利用棕榈油期货品种开展套期保值交易,棕榈油期货已经成为企业风险管理不可或缺的工具。2019年,棕榈油期现货价格相关系数达0.99,国内70%的棕榈油现货贸易采用大商所棕榈油期货价格进行基差定价,并进一步影响国际市场定价。
据大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棕榈油作为我国全进口商品,基于国内需求优势,引入境外交易者,将打通其生产、加工、消费环节,境内棕榈油期货市场较好的流动性,能更好地满足境内外棕榈油生产、加工和贸易企业的避险需求,形成完整的产业风险管理链条,也无疑会进一步带动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的协同和畅通。此外,棕榈油期货国际化的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方面均采用铁矿石等境内特定品种的现行方式,原有合约和基础制度、核心技术系统、核心清算和风控模式都不变。但在交割制度上,增加了不能接收或者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客户不得交割的相关规定。若单位客户不能开具或者接收增值税发票,将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增加对手方交割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