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20年2月7日,美国纽约州州长签署了S501B/A6296号法案,规定儿童产品中所列化学物质的申报规则,并禁止销售含有某些化学物质的儿童产品。该法案于 2020年3月1日正式生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管控范围
主要供12岁及以下儿童使用、制造或销售的产品,例如服装,婴儿用品,床上用品,汽车座椅,育儿用品,家具,家具,珠宝,新颖产品,个人护理产品,学校用品和玩具等。但不包括:
电池;
消费电子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电脑、音像设备、计算器、无线电话、游戏机,用于访问交互式软件及其相关外围设备的装有视频屏幕的手持设备;
由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USFDA)管控的食品,饮料,食品或饮料的添加剂。“儿童产品”也不包括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监管控的药品、生物制品或医疗器械。
2、化学物质清单
纽约州环境保护部将在2020年8月28日前在其网站上公布具体的“危险化学物质”和“关注化学物质”清单。在化学物质被列入清单后12个月内,均应按实际定量限向环境保护部申报此种化学物质的使用情况。
3、通报要求
儿童产品中所列化学物质的申报至少应包含下列信息:
a) 儿童产品 ID 信息
b) 儿童产品中所含的危险化学物质和关注化学物质
c) 化学物质的预定用途
如果符合某些特定情况,制造商可以不进行申报或部分进行申报。
4、销售禁令
从2023年1月1日起,任何人不得销售含有下列化学物质的儿童产品:
a) 三(1,3-二氯-2-丙基)磷酸酯
b) 苯
c) 甲醛(纺织品除外)
d) 石棉
e) 有机卤素阻燃剂
如果儿童产品中含有危险化学物质(该化学物质已被列入清单3年)将会被禁止销售。上述销售禁令豁免情况如下:
a) 完全基于其封闭的电池或电子组件的儿童产品;
b) 联邦法规优先于州对儿童产品的法规管控。如果委员认为儿童产品的缺乏可能对公共卫生、安全或福利构成不合理的风险,委员可以豁免儿童产品的禁令。
5、实施与执行
(1)未能及时申报。任何人在纽约州不得出售该含有危险化学物质的儿童产品。
(2)选择符合性声明。未能及时申报也可提供符合性声明,声明要求:
a) 提供检测报告,证明儿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物质;
b) 证明制造商已在此状态下通知销售该产品的人员,禁止出售该儿童产品。
(3)清单将定期审核修订。因此制造商需持续关注清单,根据清单变动,加强监管并定期检测产品中危险化学物质用量,确保产品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