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中国洗涤用品行业信息网 首页 > 政策法规 > 关税政策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2020/02/07 16:46:06

来源:财政部网站

作者:

导读: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

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0〕1号

  为促进中美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自2020年2月14日13时01分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三批)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4号)规定的加征税率。该公告附件1第一、二部分所列270个、646个税目商品的加征税率,由10%调整为5%;第三、四部分所列64个、737个税目商品的加征税率,由5%调整为2.5%。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继续按规定执行。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0年2月6日

本网维权及免责声明

  • 1.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标的版权均属中国洗涤用品行业信息网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信息来源:中国洗涤用品行业信息网”。违反上述规定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侵权责任的权利。
  • 2.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 (非中国洗涤用品行业信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 表本网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相关新闻

  • 微信
  • 微博

新闻热点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