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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同意每年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
2017/05/03 15:45:48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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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了扩大自主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5月2日,国务院批复国家发改委《关于设立“中国品牌日”的请示》,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早在去年6月国务院就提出,随着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提出更高要求,我国应扩大自主品牌产品消费。不过业内人士指出,拉动自主品牌消费是一个系统性工程,设立品牌日只是其中一步,未来还需落实对消费品质量的评测标准,不仅要提升自主品牌消费品的知名度,也要保证品质、性能与口碑,才能真正满足消费者需求。

  据了解,去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指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快速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消费提出更高要求,更加注重品质,讲究品牌消费,呈现出个性化、多样化、高端化、体验式消费特点。

  实际上,扶持自主品牌的工程早在多年前就已开始。2008年3月,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支持一批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认知度,但在发展中有困难的老字号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挖掘文化内涵,以体制、经营、技艺创新为重点,吸收各方资源参与,培育新的增长点。

  不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要想达到拉动自主品牌消费的最终目标,仅仅依旧挖掘企业内涵、设立品牌日还不够,还必须在消费者最关心的品质、性能、口碑、科技感等方面有所作为,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

 

附批复原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品牌日”的批复

国函〔2017〕5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设立“中国品牌日”的请示》(发改产业〔2016〕2484号)收悉。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具体工作由你委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17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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