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 张文章)目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节点,全国上下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共度难关。然而,却有某些不良商企借疫生财扰乱市场秩序。2月17日,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将购销过期近4个月、案值31万元的2.88多万瓶消毒液案件移送仙游县公安局侦办。
2月8日,仙游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联合公安部门对周某商店进行检查,发现过期消毒液17820瓶,其标识生产日期20171025,保质期:24个月,净含量:50ml;周某已分装、日期重新打码,贴上生产日期为2020年1月28日的标签消毒液11001瓶。经查,周某无营业执照。
周某销售超过保质期失效、变质消毒液的行为,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拍照、记录,将该超过保质期的消毒液依法予以扣押。目前,公安已对周某采取强制措施,此案正在侦办中。
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警示广大经营者:对销售过期防疫产品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给予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拔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